罗杰学英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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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小学五年级,妈妈送罗杰去上英文写作课程,老师很惊讶他的英文程度,班上的同学是混龄的,十岁的他,和巿里最好的高中学生,和美国学校的孩子同一个班,他们读「愤怒的葡萄」、「动物农庄」、「马克白」,回来和妈妈讨论书中的喻意和象徵,打小,妈妈就不用童言儿语,什麽洗脸脸、刷牙牙的和罗杰说话,她跟他分析事情的原委,剖析书上的道理,她不知道他有多少领会,但每当妈妈问他明白了没有,他总是用力点了点他小小的脑袋。 上了中学的罗杰,学校的功课忙极了,除了一周一次的英文及写作外,罗杰没有时间额外再上什麽课了,但他保持了临睡前的习惯,妈妈一点儿也不担心。她知道语言这种东西是要天天接触的,也许他听和说的机会少一些,但只要量够大,的层次够深,就绝对日日JiNg进。 罗杰到加拿大读书,他的英文仍然是班上最好的,他的文章总是被老师拿来在课堂上发表,说是条分缕析,逻辑明白。为了赴美就读,罗杰报考由美国大学委员会CollegeBoard主办的SAT学术能力评估测试测验,他拿了2290分,是他和妈妈都满意的分数,SubjectTests化学和生物两科均是满分。他并没有额外地花很多时间去准备,他说SAT测试的不是一个学生拥有多少知识,而是研究学术的能力有多高,所以并不需要去专JiNg哪一个方面的学识。罗杰在高中时便开始担任家教,教英文、生物各种学科,十六岁的他总是对自己的从八岁到十五岁的学生们说,不管你希望自己的哪一门科目进步,都要,可以增进理解和逻辑判断的能力,这是所有学门的基础。